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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30
号,刘成奎听众打来电话反映,自己家在去年通过东海防水公司做的防水工程,没有起到相应的防水作用,漏水的情况依然存在。
去年
5
月份,家住南岗区清明
2
道街的刘成奎因为家里房子漏水,找到了革新街
161
号的哈尔滨市东海防水公司,经过协商以
1400
元的价格签订了房屋防水工程的合同。合同上除了对价格和处理面积等方面作了规定之外,还明确注明:如果防水公司所作工程的地方出现质量问题,防水公司将会免费的维修。
在做完了防水工程以后,刘成奎以为这下可没事了,可没想到,到了经过一段时间,漏水的情况还是没有得到改善。这钱不是白花了么?不过也没关系,合同上边写着出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于是又找到了东海公司,东海公司的技术人员到了现场再次查看,发现漏水的地方并不是已经做过防水的地方,而是旁边的墙体向外翻水,这下问题就来了,根据合同,做过工程的地方出现问题,防水公司免费维修。但是出现问题的是别的地方,这笔费用该算谁的?
刘成奎说,我和他们做工程之前都和他们说好了,
1400
块钱让我的屋子彻底的不漏水,但是现在漏水了,他们就应该继续的免费维修。但是防水公司的人员说,根据合同我们做过工程的地方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所以我们没有任何责任。再想维修这笔费用当然还是应该由他负责。
5
月
9
号上午
9
点半,记者溯源陪同刘成奎来到了革新街
161
号的东海防水公司。东海公司的总经理张玉秋接待了我们,听到我们的来意之后,张经理说,这件事情自己听说过,但是具体的情况不太了解,又打电话叫来了公司的业务主管周伟彬,也就是后来几次去刘成奎家进行现场处理的负责人。周伟彬说,在去年进行工程之前,公司的技术人员在现场看到刘成奎家里的防水措施严重老化,建议他不仅对房顶进行处理也要对墙体进行处理,但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只是对房顶进行了防水处理,这回出现问题的事墙体,因为这里没有做防水工程,所以周伟彬认为这件事不应该由防水公司的承担责任,周伟彬说:
MD1
【他家的整体房屋的防水因为时间的原因都已经老化了,我们给他家的房顶做了防水,出现问题之后呢,我也到他家去看了,又把我们做的那处地方作了漏水测试,我们做工程的地方根本就不漏水,而是他家的墙体出现了问题。】
刘成奎听众再次提出,自己当初在花
1400
元作屋顶防水的时候,东海公司的技术人员说过,做了防水之后保证你家没问题,这回又漏水了,我这钱不是白花了么?你们公司还是应该负责人。各说各的理,着实为难了我们的记者。根据双方的合同,确实防水公司没有责任,但是刘成奎听众这笔钱花得有确实有点冤枉。经过多次协商,最后张玉秋经理说,考虑到刘成奎家里的经济情况并不好,这一次的墙体工程,防水公司赔钱作,也算是对刘成奎的一种心理安慰,张玉秋经理说:
MD2
【经过我们考虑到他的这种实际情况,从人文角度我们做出了一定的让步,
1300
多元的工程我们收取
1000
元的费用,赔钱给做这个工程。彻底解决这件事】
并且这一次周伟彬表示,这次工程做完了将会彻底解决刘成奎家里的漏水问题,取出他的后顾之忧。刘成奎听众也对这样处理表示满意。
解决完了这件事走出东海公司的大门,我不禁有点感想,一纸合同可以出现很多歧义,如果按照刘成奎的想法,做完工程之后家里再漏水都应该由防水公司负责,这一条款写到了合同中不就再也没有那个问题了么?
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长喜说,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有其严密性,否则出现问题一切都将以合同为准,周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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