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经济广播电台 时间:2008年06月20日 14:51:42 浏览量: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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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了信号灯,就有了闯红灯行为,这种交通违法行为随着道路的扩容,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多而越来越频繁,当年交警部门只能靠交警在路口执勤死看死守,但没有交警的路段时段,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因此电子眼这一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应运而出。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秩序处路政违章科科长润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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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电子监控系统,司机们就有了规避电子抓拍的办法。
现在驾驶员上路要了解哪里有电子监控设施,在一个网络论坛上,网友们纷纷发贴相互告知自己所知道的电子眼,以及这里电子眼开通的时间,记者粗略算了一下,网友们列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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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电子眼”特好使的路口。
而更有人发明了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手段来逃避电子眼的抓拍,据一位驾驶员透露,逃避电子眼抓拍在高速公路和市区道路上各有办法,在高速公路上的办法是出了城过了收费站后,停下车把车牌摘下来,这样电子眼拍摄到的超速的车。就是一辆没有车牌的车,有的驾驶员还在前车牌的上方放一个光碟,因为光碟反光,电子眼就拍不到车牌号。
在市区内行驶,有驾驶员把一些废弃的旧车牌上的字母数字剪割下来,随便选一个,用透明胶粘在自己车牌的一个数字或字母上,这样显示的就不是自己的车牌号了,电子眼拍摄后,害得别人“替”交罚款。更有一些车辆通过伪造车牌逃避处罚。
200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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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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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哈尔滨市阿城区交警部门查扣了一台大挂货车,车主为了逃避处罚,竟然伪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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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号码不同的牌照轮流悬挂,这是哈尔滨市目前为止,发现伪造挪用牌照最多的车辆,这种千方百计逃脱电子眼抓拍的车辆实际上等于贴上了随时可能违反交通法规的标签,而可能导致的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路面的监控,设立严格的交通法规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约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却并没有完全遏制这一类交通违法行为,原因何在?是我们目前的处罚力度不够吗?哈尔滨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李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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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东认为,良好的交通秩序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如管理部门对交通信号的人性化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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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整个交通参予者毕竟是人,人的自觉意识在其中起着强大作用,交通法规在强制人们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更需要交通参予者提高自觉意识,李小东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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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培养人们的自觉意识:李小东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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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作为硬件设施,电子监控设施容易设置,而作为人头脑中自觉遵守交通规范,每个交通参与者都把自己看作整个城市交通体系中一个有机的分子,从而时时履行交通参与者义务,承担交通参予者责任的意识,这种城市交通中的“软件”的培养则更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交通法规和电子监控等设施的不断完善毫无疑问可以制约和逐渐强化人们的良好习惯,而要使这种良好习惯内化为人头脑中的自觉行为,则还需要交通参与者自己及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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