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哈市一家砖厂雇我运输砖坯,当时没签劳动合同。在运输砖坯过程中我遭遇车祸受伤,右胫腓骨、外踝骨开放性骨折。年底,我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砖厂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此种行为属超越职权。请问我所得到的工伤认定是否合法?秦先生
律师解答: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有工伤认定的职权。你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砖厂雇你拉砖坯,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程序合法。
责任编辑:zhangming

去年年初,哈市一家砖厂雇我运输砖坯,当时没签劳动合同。在运输砖坯过程中我遭遇车祸受伤,右胫腓骨、外踝骨开放性骨折。年底,我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砖厂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此种行为属超越职权。请问我所得到的工伤认定是否合法?秦先生
律师解答: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有工伤认定的职权。你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砖厂雇你拉砖坯,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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