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公共设施的保护,近日起哈尔滨市公安、供排水、电业等部门将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窃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犯罪专项行动。记者了解到,用城市公共设施的杆塔或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的行为也属违法行为。
据了解,危害城市公共设施的行为包括:盗窃或破坏城市公共设施;擅自移动或损毁城市公共设施;故意或随意向城市公共设施射击或抛掷、挥撒物体;擅自攀登或随意攀附电力、通讯、广电等公共设施的杆塔、拉线及其附属设备;擅自在电力、通讯、广电等公共设施线路上接挂、调整、安装、插接、干扰收听、收视设备或接用电器设备;利用城市公共设施的杆塔或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栓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在城市公共设施的基础安全保护区内,进行采石、取土打桩、钻探、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在悬空的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路或地下电缆(光缆)安全保护区内,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易爆物等影响线路(线缆)传输畅通的物品,兴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种植可能危及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的植物;在可能危及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的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移动或损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水利防汛、水文监测、地震测量、气象测报等公共设施的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物;其它危害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危害城市公共设施的行为。
在日前进行的宣传活动中,近10万市民主动了解了《哈尔滨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损毁城市公共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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