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发放完毕,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哈尔滨市2008年度新增廉租住房受益户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仪式昨天在香坊区举行。从昨天开始,租赁住房补贴款将在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平房和松北6个区陆续发放,10月底前发放完毕,5355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将陆续领取到租赁住房补贴,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据市房产住宅局前期处处长宋玮介绍,今年哈尔滨市投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605.5万元,将为新增的5355户低保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款1875万元,新增解决户数是哈尔滨市年初惠民行动中制定的“新增解决廉租住房受益户3600户”目标的1.49倍。
据介绍,自2003年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哈尔滨市已累计投入保障资金8155.5万元,为8685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市房产住宅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哈尔滨市将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并将在棚户区改造等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力争到2010年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款,由其自行到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实物配租优先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
家庭人口 月补贴金额
1人230元
2人280元
3人330元
4人370元
5人及以上 400元
责任编辑:zhangm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