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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医疗机构禁设血库


哈尔滨经济广播电台 时间:2008年08月27日 09:20:21 浏览量: 来源:经济972整点新闻

     哈市出台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加强哈尔滨市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哈尔滨市日前出台《哈尔滨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试行)》。规范明确,对各区、县(市)医疗机构输血科实行临床输血专项准入管理。

  据悉,规范要求,凡未达到要求的医疗机构,不予准入输血科,不得开展临床输血工作。严禁医疗机构对输血科下达指令性业务收入指标,严禁将输血科业务收入与个人奖金收入挂钩。一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必须由市卫生局审核准入,按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据悉,明年开始,市卫生局将按新规范要求,组织医政监督执法人员和血液管理专家对各地开展督查,对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进行逐家验收并公布检查情况。
 
 

责任编辑:zhang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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